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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[建议] 建议:发表主题或回复满10000贴的ID会员可以申请永久水王勋章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福大    时间: 2020-7-20 06:42     标题: 建议:发表主题或回复满10000贴的ID会员可以申请永久水王勋章

会员帖子达到10000贴,说明是真爱,真能水,水王勋章闲着也是闲着,纵观会所里的会员帖子能达到10000贴而不死的活跃会员也不多,建议赋予此项荣誉!
作者: kikiwuyan    时间: 2020-7-20 12:05

娃哈哈,,,我也喜欢,,,
作者: 小鸡嘬米    时间: 2020-7-21 05:54

10000帖子,确实不容易。
达到10000帖子的兄弟,都是真爱!
作者: 咏夜    时间: 2020-7-21 10:12

看了看我的发帖数,我觉得你说的有道理。
作者: 故里    时间: 2020-7-21 12:07

我也觉着及其富有道理
平均每日发帖19.4
作者: 三岁    时间: 2020-7-21 14:26

我支持楼主福哥的建议。

另外我觉得  像周年勋章这类的  也应该适时的拿出来补充给有需要的会员购买一下


作者: 真    时间: 2020-7-28 23:01

哈哈哈,这个建议真不错~
作者: cdroad    时间: 2020-7-29 20:55

这么说起来是不是我也应该赞同一下。
作者: 小帥    时间: 2020-7-29 21:30

其实想知道贴量最大的水王是谁
作者: 弄心    时间: 2020-7-29 21:51

帖子有20424的我表示帖子10000根本就不是事
作者: 福大    时间: 2020-8-7 14:56

积分或许会被清零,发帖数是忠实度的体现,勋章是功勋卓越的具体体现,万言贴可以体现会员的品质
作者: 小鸡嘬米    时间: 2020-8-8 09:51

引用:
原帖由 阿福 于 2020-8-7 14:56 发表 [bbs=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107299830&ptid=10760806][/bbs]
积分或许会被清零,发帖数是忠实度的体现,勋章是功勋卓越的具体体现,万言贴可以体现会员的品质
啊福兄,言之有理!
作者: 小帥    时间: 2020-8-9 21:29

小鸡去年的帐号也破万了
作者: 故里    时间: 2020-8-9 22:20

引用:
原帖由 小帥 于 2020-8-9 21:29 发表 [bbs=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107308966&ptid=10760806][/bbs]
小鸡去年的帐号也破万了
我前几天也刚刚破万了
作者: 547228240    时间: 2020-8-10 05:10

拉到吧,认真回复但是好多版主觉得你回复的多直接就扣分,说你刷评论。评论每次都不一样而且都是认真回复也不行。我现在都不怎么回复评价楼主发的良心文章或者图片了,被扣的不敢了。准备以后只做伸手党。再评论评论就他妈被扣成0分了。伸手党受大多版主喜欢,他们不用费劲就能管理自己的板块。虽然觉得很对不起楼主辛苦发帖,但是为了不扣分只能做个安静的无耻伸手党。
作者: 小鸡嘬米    时间: 2020-8-10 09:36

引用:
原帖由 小帥 于 2020-8-9 21:29 发表 [bbs=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107308966&ptid=10760806][/bbs]
小鸡去年的帐号也破万了
发帖应该差不多有5000贴,看帖回复次数不高。
管理组成员的回复次数,本就要比普通会员多。回复次数大部分都是来自办公室留言,发帖组俱乐部聊天!
作者: 小鸡嘬米    时间: 2020-8-10 09:44

引用:
原帖由 547228240 于 2020-8-10 05:10 发表 [bbs=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107310130&ptid=10760806][/bbs]
拉到吧,认真回复但是好多版主觉得你回复的多直接就扣分,说你刷评论。评论每次都不一样而且都是认真回复也不行。我现在都不怎么回复评价楼主发的良心文章或者图片了,被扣的不敢了。准备以后只做伸手党。再评论评论就他妈 ...
别人评论没有问题,认真回复,版主还有加分。
你自己没有按照版规要求回复,扣分自然是跑不了的。
引用:
评论每次都不一样而且都是认真回复也不行。
如果你是认真回复,确定自己的回复没有违规,版主扣你分,你可以来投诉。上级领导,会公正处理!
但是,如果你确实违规了,那就多学习版规。
作者: 故里    时间: 2020-8-10 15:01

引用:
原帖由 547228240 于 2020-8-10 05:10 发表 [bbs=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107310130&ptid=10760806][/bbs]
拉到吧,认真回复但是好多版主觉得你回复的多直接就扣分,说你刷评论。评论每次都不一样而且都是认真回复也不行。我现在都不怎么回复评价楼主发的良心文章或者图片了,被扣的不敢了。准备以后只做伸手党。再评论评论就他妈 ...
120字以上一般都加分,我的版区是按40字一金加,优秀2金起评,真要认真回复,看帖5-10分钟(小说更长),回复5-10分钟,一个怎么也要10-20分钟左右,一小时顶多6-8个,这种欢迎。

而不是随手一看,打上些字,是每次都不一样了,但短时间来上无数个,这种东西无故增加版主负担啊

真要认真回复,欢迎;要是为了短时间大量增加金币而刷屏钻空子,这种人,禁访了我都觉着活该,正常挂板版主一个月是900论坛金币,这还是至少干了3月,表现优秀,一月一升,,前面一个月300多金币的,谁的时间都是钱,而不是平白无故浪费。
作者: 小帥    时间: 2020-8-10 21:44

引用:
原帖由 故里 于 2020-8-9 22:20 发表 [bbs=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107309173&ptid=10760806][/bbs]

我前几天也刚刚破万了
恭喜恭喜
要不开个红包贴  大家开心开心
作者: 故里    时间: 2020-8-10 22:03

引用:
原帖由 小帥 于 2020-8-10 21:44 发表 [bbs=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107312944&ptid=10760806][/bbs]

恭喜恭喜
要不开个红包贴  大家开心开心
不能无故开红包贴呀,不然1万金币都不是事
作者: playboy1986    时间: 2020-8-12 19:09

我的发帖数早破万,我非常赞同这个建议
作者: 福大    时间: 2020-8-12 21:38

开开心心来会所里玩,几天后却发现短消息被扣分了,当然也有自己的不对,规矩多了来开心肯定受挫,兄弟的心情我最初来也有体会,虽然有个修改后报告撤销扣分的好心管理,但是确实心里会留有阴影,一般会员也很少能体谅广告垃圾人的恶,服务与呵护确实难,这点确实令人深思
作者: 福大    时间: 2020-8-12 21:40

比如连楼,为了不连楼有时候不得不把后来想起的话咽下了,或者多次刷新看有没有新回复,就这样,慢慢疏远会所了
作者: dbdbding    时间: 2020-9-15 13:19

 2004年9月3日

  为依法惩治利用互联网、移动通讯终端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电子信息、通过声讯台传播淫秽语音信息等犯罪活动,维护公共网络、通讯的正常秩序,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、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》的规定,现对办理该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:

  第一条 以牟利为目的,利用互联网、移动通讯终端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电子信息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,以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:

  (一)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电影、表演、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;

  (二)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;

  (三)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电子刊物、图片、文章、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;

  (四)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,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;

  (五)以会员制方式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电子信息,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;(六)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、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,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;

  (七)数量或者数额虽未达到第(一)项至第(六)项规定标准,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;

  (八)造成严重后果的。利用聊天室、论坛、即时通信软件、电子邮件等方式,实施第一款规定行为的,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,以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。

  第二条 实施第一条规定的行为,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(一)项至第(六)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,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“情节严重”;达到规定标准二十五倍以上的,应当认定为“情节特别严重”。

  第三条 不以牟利为目的,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,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:

  (一)数量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(一)项至第(五)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;

  (二)数量分别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(一)项至第(五)项两项以上标准的;(三)造成严重后果的。利用聊天室、论坛、即时通信软件、电子邮件等方式,实施第一款规定行为的,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,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。
作者: dbdbding    时间: 2020-9-15 13:22

你们在这里讨论灌水勋章,我看的都害怕
作者: 福大    时间: 2021-5-9 14:12

引用:
原帖由 dbdbding 于 2020-9-15 13:22 发表 [bbs=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107432419&ptid=10760806][/bbs]
你们在这里讨论灌水勋章,我看的都害怕
安全防范工作做得好,怕啥!这爱好比吃喝嫖赌抽强
1手机设置安全解锁开屏
2不要共用一个号
3不要在别人手机上网,不要在共用电脑上网
4设置复杂论坛密码或二次码,保管好密码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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